|
顶新集团特别声明2008-03-11
本集团最近发现多间以「康师傅」为名的公司招请食品、饮料厂家加盟授权,并表示会与各优秀企业相互合作,共同发展及授权该等企业使用商号,其招请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互联网上。
本集团在此清楚表明,“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及“顶新国际集团”为「康师傅」商标法律上的拥有者。除本集团成员公司外,本集团从没有授权任何其它公司使用「康师傅」商标。另,本集团从没有招请任何厂家加盟授权(包括在互联网上)。该等以「康师傅」为名的公司与本集团并无任何关系,而本集团绝对没有授权这些公司使用「康师傅」商标为名。
任何公司或个人在本集团未经许可情况下使用「康师傅」商标,侵犯本集团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或假冒为本集团成员公司均属违法。
本集团现正咨询法律意见,并会采取所有必需措施,以保障其权益。本集团目前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顶新国际集团
谨启
2008年3月11日
|